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果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离开了,我该怎么办
释义

1、 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补偿
    

雇主应自雇佣之日起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字,员工有权要求双倍工资。同时,由于没有劳动合同,无法为工人支付保险。在本案中,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者可以使用的权益。如果雇主不同意支付工资,它可以在当地投诉拖欠工资
    

本文介绍了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职和工资补偿的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或者提出申诉,具体细节应当咨询专业法律机构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7: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