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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房租赁合同简单版
释义
    在现在这个全面小康的社会,大部分的人都已经解决了温饱的问题。但是住房问题仍然是我们需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现如今仍然有很多人没不起房。也因此,租房是十分常见的。接下来法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出租房租赁合同简单版的法律知识。
    
    一、简单房屋租赁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调剂房屋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扬州市(县)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合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_____。
    第二条 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见下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为___年___月,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担。
    4、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履约金(如乙方付有履约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房屋修缮管理部门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内装修墙窗的格、花、板壁、电器等物,在迁出时可一次折价给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应恢复房屋原状。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_____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八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九条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_____市(县)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人_____
    承租人_____
    ___年___月___日订
    二、什么是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谈到租赁合同就必然牵扯到租赁合同的期限问题。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租赁的具体期限,也可以不约定租赁物的使用期限,即订立不定期租赁合同。
    三、如何认定不定期租赁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由此可知,当事人订立租赁合同时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实在有超过二十年的必要,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续租。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并不是导致租赁合同无效,而只是超过的部分无效。对于约定了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承租人需返还租赁物,但是可以默示续租,即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且出租人没有异议,在此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原先的租赁合同还是有效,但是此时合同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在合同形式上,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即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则视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合同产生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第二,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合同的期限约定在六个月以上,但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三,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但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合同比较随意,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是出租人解除合同的话,就要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出租房租赁合同简单版的法律知识。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谈到租赁合同就必然牵扯到租赁合同的期限问题。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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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