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在何种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 |
释义 |
企业在何种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一)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的,(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安排的适当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按照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服务年限给予经济补偿,一年一个月,第二种情形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用人单位在依法整顿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期间,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职工的意见。向劳工部报告后,可以减少人员。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并明确规定一年一个月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危险源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4)怀孕、分娩或哺乳期间的疾病或非工伤(5)自法定退休年龄起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不足5年(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的内容,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仅为其中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如果您需要了解这些条款的内容,您可以咨询luba.com的专业劳动合同律师寻求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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