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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
释义

劳动争议仲裁

费 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交纳的劳动争议仲裁所需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是仲裁机关接受案件的手续费,由申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后5日内预交。逾期不交,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申诉人是职工一方,如交纳有困难,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减、缓交或免交。受理费标准,根据1989年劳动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及其范围暂行办法》的规定交纳。案件处理费是仲裁过程中所需的鉴定、勘检、测试、旅差及证人的误工补贴等费用。申请仲裁方在收到受理通知后、被申请方在收到申诉书副本后5日内预交,结案后多退少补,按实际开支收取。劳动争议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案件如是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分别承担。撤诉案件仲裁费由申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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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