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了具体的起止时间。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规定合同的开始日期,不规定合同的结束日期。这是一份无限期的劳动合同。此类合同一般应规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双方应终止合同。如果不满足约定的条件,任何一方在法定终止条件出现之前不得终止合同。以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在完成某项工作后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必须遵循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即平等自愿原则,共识和合法性。只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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