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性员工禁止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
释义 |
根据劳动部《劳安字第1号条例:女职工禁止的劳动范围》规定: (1)矿山井下作业 (2)人工装卸 (3)体力劳动分类标准中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强度(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电力和通信行业的高空架线 (5)连续加载(每小时6次以上),每次加载超过20kg,间歇加载超过25kg相关知识:女性员工在月经期间不应从事的工作范围 (I)《冷水运行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二级、三级和四级冷水运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三级和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三级和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高处作业分类标准 女性员工怀孕期间禁止从事的工作范围: (I)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环氧乙烷、苯胺作业 (2)从事抗癌药物和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气体 (III)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作业,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IV)高空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空作业 (V)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VI)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高温作业 (7)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和第四级作业 (8)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和第四级作业 (IX)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和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 (10)受限空间、高压舱或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需要频繁弯曲、攀爬和蹲坐的作业 以上内容是对相关问题的回答。如果您在这方面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实际情况更为复杂,您可能希望咨询我们法律欺凌网络的律师。您也可以拨打luba.com热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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