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的继承和分配顺序是什么?关于夫妻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1、 财产继承顺序和分配夫妻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中国继承法继承按以下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中没有继承人,则第二顺序中的继承人应继承。” 同时,《婚姻法》还规定了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外延,“本法所指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领养子女和抚养关系中的继子女。本法所称父母,包括有扶养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种顺序是父母、子女和配偶之间血缘关系最密切的同一父母的人;与一级血缘关系稍有疏远的同一父母的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属于二级血缘关系。只有在没有一级继承人或一级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二级继承人才能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无论有多少,应同时继承,不再按顺序继承。如何按同一顺序分配继承人的遗产 如何按同一顺序分配继承人之间的遗产?中国《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继承同一份遗产。”“没有劳动能力、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履行抚养被继承人主要职责的继承人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在遗产分配中享有更多的份额。”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遗产分配不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他们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根据上述规定,在分配遗产时,我们应该掌握以下情况: 1.所有继承人的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的义务基本相同时,应获得同等份额的遗产 2.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工作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和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对负有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扶养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加分 3.对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但没有履行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中平均或者少分。但是,对于那些尽管能力小、条件差但尽最大努力支持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或者没有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应给予较少的继承权,也应给予更适当的继承权。继承人通过协商可能不平等地同意。也就是说,当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就遗产的分配达成协议时,他们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处理。在我国,财产继承的份额和顺序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一般来说,同一任务的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是相同的。至于秩序问题,,严格遵守《继承法》第42条的规定 放弃继承不动产公证费是多少 如何确定继子女的继承权 如果继承权丧失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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