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权法》如何规定原取得的法律依据(1)优先购买权的标的物必须是非标的物。遗弃物属于无主物,但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不是无主物。遗失物、漂流物不是无主的 (2)法律不得禁止标的物 (3)依照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应当将遗失物返还权利人。作为中间人,应当在二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者移交有关部门。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拾得人返还被拾得物时,可以要求支付必要的费用,但不能要求支付报酬。但是,失物招领人发布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自有关部门发出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失物的,不得退回,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拾得人拒绝返还的,视为侵权。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的费用。遗失物规则也适用于拾得漂流物、埋藏物或者隐匿物的人。埋藏物有两种:一)发现后,埋藏物的所有权仍归原所有人所有。具体规则适用于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二)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所有权不明确的埋藏物、隐匿物属于国家,善意取得,是指受让人将财产非法转让给第三人后善意取得该财产的,无权处分他人的占有人可以依法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制度。受让人取得财产所有权后,原所有人不能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应当充分理解法律规定的这些原始取得方式。比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商家那里买东西,这是消费者最直接的原始获取方式。如果货物的所有权是以不同的方式取得的,所有权转移过程中的费用和程序各不相同
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应遵循哪些原则 是否需要对原商标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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