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身权不包括财产的任何部分。著作权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作品使用的控制权和取得财产利益的权利,包括下列权利: <1、使用权 <1、复制、发行、出租、展览、展示、广播的使用权 <1、,网络传播、拍摄、改编、翻译等通过编辑等方式取得作品的使用权。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内容:(一)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复制、翻拍等方式对作品进行一次或者多次复制的权利,这是著作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2)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捐赠的方式向社会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副本的权利;(3)出租权是指允许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作品和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以类似的电影制作方法创作,但计算机软件不是租赁的主要对象,即,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作或者复制品的公开展示权 (5)表演权是指在公共场所表演作品,并以各种方式在公共场所播放的权利。公共表演被称为现场表演或直接表演;以各种方式公开播放作品的,称为机械表演或者间接表演,如宾馆、咖啡馆等经营单位可以擅自播放背景音乐,(六)放映权,是指通过放映机公开复制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方式制作的电影作品的权利,(七)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向公众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或者转播方式向公众广播作品,以扬声器或者其他类似的符号传输方式向公众广播作品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使公众能够在他们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9)制作权是指通过电影制作或类似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10)改编权是指改编作品和创作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11)改编权翻译是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权利,(十三)著作权人应当享有的其他作品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允许他人使用该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使用他人作品,应当与著作权人订立许可合同,但法定许可的除外。许可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许可权的种类,如复制权、翻译权等;许可权是排他性的或非排他性的;允许-地理范围和使用期限;支付标准和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不得行使许可合同中未明确允许的权利 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转让一项或者多项使用权并取得报酬的权利。转让的客体不能是著作权人身权,而应是著作权财产权中的使用权。使用权中的一项或多项或全部权利可以转让。转让权是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增加的著作权内容,符合国际惯例。转让作品使用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工程名称;转让权利的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格;转让价格的交付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不得行使转让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权利。报酬权是指著作权人因使用或者转让作品依法享有的获得报酬的权利。报酬权通常来源于使用权、许可权或转让权,是使用权、许可权或转让权的必然内容。但报酬权有时具有独立的价值,不属于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的从属权利。经法定许可使用的,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他人可以使用,但必须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此时,著作权人享有的报酬权是独立的,与使用权、许可权、转让权没有直接联系。使用作品的报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报酬标准支付。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报酬标准支付报酬。著作权由两部分组成。至于人身权利,由于人身依附性强,法律直接规定不得放弃、转让、继承。根据著作权人的意愿,只能将部分财产的权利授权或者转让给特定的主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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