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童工将如何受到惩罚 |
释义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工种、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的规定,不得安排从事重、毒、毒作业,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劳动和其他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16周岁,不是童工。然而,他们仍然是未成年工人。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18周岁的劳动者,企业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如未建立、记录、保留救助未成年人的政策措施,并与员工和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效沟通的。要采取政策措施,确保未成年人在校期间不得工作,青年职工日常交通(工作场所与学校之间)、上学和工作时间不超过10小时。无论在工作场所内外,公司都不得将其置于危险、不安全和不健康的环境中。以此类推 如果公司没有发现使用童工或年轻工人的情况,不应该说当公司发现招聘者欺骗公司使用未成年人时,应该从知道的那一天起依法行事,否则,公司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童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发生事故或者受伤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由用人单位给予赔偿,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人单位伤亡事故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规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残疾或者死亡的童工。根据本办法规定,对残疾、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残疾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必须给予一次性补偿。”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职工、童工在治疗期间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金的数额,应当在职工或者因事故受伤、患职业病的童工死亡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童工父母有义务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违法用工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和罚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