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北廊坊调整国企改革中职工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 |
释义 |
廊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对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变更身份、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作了如下规定:改制时,企业原有劳动关系主体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在改制前按照职工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人员上一年度月平均社会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缴纳。员工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后,不再保留原有身份。该条例实施以来,对廊坊市国有企业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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