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必须召开股东大会。根据《担保法》,公司股权质押适用《公司法》中股权转让的规定。股权质押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以上知识是小编对“股权质押必须召开股东大会”问题的回答。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公司股权质押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股权质押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应当召开股东大会表决。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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