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是什么p>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依法审理,适应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护其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协助的未成年人给予帮助,并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协助。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遗赠权。?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按照保护子女权益会议的原则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办理离婚案件因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拒不改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依法指定其他监护人。被取消监护资格的父母继续依法承担抚养费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缓刑、救助政策,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尊重其人格尊严,保护其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和被害人,并将犯罪嫌疑人在场的情况通知监护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性侵犯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对在押、监禁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开关押。? 在押未成年人、在押未成年人未完成义务教育的,给予义务教育。? 对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在返校、继续教育、就业等方面不受歧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其姓名、住所、照片等,未成年人的形象和可以从未成年人身上推断出的信息 纠正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预防犯罪行为应当按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的规定进行 有一个问题需要通过沟通解决。如果你对内容不清楚,你还想了解更多。建议您及时向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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