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版权?著作权,又称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及其相关主体的作者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总称。著作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它以人类智慧为基础。因此,它属于知识产权,是一种知识产权。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我国实行自愿登记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和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和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复制等方式复制一份或多份作品的权利,翻拍等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捐赠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 (7)租赁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或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租赁的主要标的物的除外(8)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副本的权利(9)表演权,即,(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公开复制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幻灯机和其他技术设备 (11)广播权,即通过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作品的权利,通过有线或中继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以及通过扬声器或其他类似传输符号的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声音和图像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能够在其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生产权,即,以电影制作或者类似的电影制作方式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转换为另一种语言的权利(16)汇编权,(十七)著作权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取得报酬。(三)合作作品的署名权何时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著人共享。不参与创作的,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单独使用的,作者可以享有各自部分的著作权,但依照上述两项规定,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自创作之日起即享有署名权 如需法律咨询,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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