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被收购公司股票持有者该怎么办
释义
    一、被收购公司股票持有者该怎么办
    公司被并购的,股东持有的股票可以转让,或者继续在并购公司依其股票享有股东权利。如果是记名股票的,可以以背书方式或其他法定的方式转让;如果是无记名股票,以交付的方式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被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被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的方式是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被收购公司需重视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被收购公司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被收购公司应当依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对有关公司被收购的事项作出决议;
    2.被收购公司应当与收购方签订收购协议;
    3.收购完毕后,被收购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9: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