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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欠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会不会执行
释义
    一、父母欠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会不会执行
    父母欠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不会被执行。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子女名下财产来源于父母,并且是父母在欠债之后将财产赠与子女的,也可能认定为家庭共同财产,从而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父母欠债报警会不会有用
    父母欠债报警一般没有用。因为借贷关系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报警的话警察只会调解处理。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采取协商与诉讼的方式解决。
    《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父母欠债孩子上学有哪些危害和影响
    父母欠债是个人行为,可以对其进行征信,被限制高消费等。夫妻欠钱,对孩子没有太大影响,除非有可继承的财产孩子继承,这样会承担一些责任,对其上学有一些影响,主要是影响子女就读私立高等学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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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