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产生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美国。到了20世纪90年代,股票期权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发展迅速。据有关资料显示,1996年全球500家大型企业中,89%的企业采用了授予经理人股票期权的激励机制。目前,国外一些大型企业的股票期权在总股本中所占的比例正在逐步提高,股票期权引入我国只有两三年的时间。一开始,试点仅在北京、上海、武汉等地进行。2009年底,北京市经信委确定**村房地产、**笔业、**医药等10家公司为首批股票期权试点企业。在香港上市的一些高科技公司,如连翔和Fanggong,也占据领先地位。最近,北京、深圳等地不少企业都采用了这一模式。在此之前,我国已经出台并采取了“月薪制”、“年薪制”和“年薪+奖金”等激励措施。从目前的现实来看,我国的股票期权制度还处于起步和试行阶段,相应的法律规范还没有出台(只有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稿),还没有全面的法律规范,理论界系统而成功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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