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行股票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 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公司只发行一股普通股,同一股份具有相同的权利。发起人认缴的股本不得少于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公司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缴的金额不得少于3000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部分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缴的股本不得超过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按照规定酌情降低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本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发行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原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符合新发行股票的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但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增资发行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载明的用途一致,资金使用效率良好。距上次公开发行时间不少于12个月。前次公开发行至本次申请期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定向发行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招股说明书的内容,资金使用效率良好。最后一次定向发行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从上次定向增发到本次公开增发,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公司内部职工股票按照规定发行,并交由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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