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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
释义

依照《公司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根据实际出资情况与登记记录是否一致,我们将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簿上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虽然他们实际出资并认购了公司的数额或者股份。隐名股东又称隐名投资者和实际投资者。记名股东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其出资额与注册登记状况一致的股东。在本文中,有时也意味着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成为股东的受托人,个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可以分为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法人股东是指享有股东权利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性法人、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普通自然人股东
    第三,创始股东和普通股东按照取得股东资格的时间和条件可以分为创始股东和普通股东。创始股东是指组织、设立公司、签订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的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称为原始股东。普通股东是指因出资、继承或者赠与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享有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股东,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按股东人数和影响程度可分为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分为绝对控股股东和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或者有其他相关问题的,其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决议和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欢迎您向法律咨询网.com咨询免费法律咨询,帮助您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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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0: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