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营口市国有小企业股份合作制改组暂行办法
释义

发布部门: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发布文件编号:营政发[1995]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进一步明确产权关系,完善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搞活国有小企业,根据《辽宁省城镇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国有小型企业。第三条在国有小企业试行股份合作制的目的是:通过企业入股、职工入股等方式置换国有产权,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探索多种公有制实现形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第四条国有小企业改组股份合作制,应当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损失,防止低价出售,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第二章产权界定和国有资产置换第五条国有小型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批准。企业应当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报同级经济委员会批准后实施。第六条国有小型企业必须组织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并进行资产、验资。有资质的专职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相关法律法规:第七条国有小企业产权属于企业职工集体所有,不属于国有资产置换范围。国有小企业在租赁经营或者承包经营期间的增值资产(不包括国家让利和减免税形成的资产),按照合同规定留给租赁承包人的,由承租人的职工集体所有企业。第八条企业使用的土地,应当单独评估、入账,并披露资产价值。土地未转让、抵押、变更的,仍按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使用。第九条国有小型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国有资产出售人应当向改制企业支付下列费用,并在改制前从企业国有资产中扣除:(一),企业负担的离退休职工医疗费用,按照重组前一年全市或市(县)、区离退休职工年平均医疗费用计算,企业离退休职工人数和全市、市(县)、区离退休职工平均寿命15年(2)工伤、职业病职工医疗费用按15年计算(3)职工搬迁补助因公或非因公死亡的职工按平均10年计算(四)重组前未纳入职工范围的休假职工和精神病人的安置费按实际就业年限计算,企业按规定提前退休职工的安置费,按重组前五年平均数计算,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扣留未缴的退休统筹费;企业改制前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1992年7月1日以后的退休统筹费(六)按照规定应当从国有资产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条国有资产置换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全部置换。按照固定的置换价格,企业员工应全额(2)部分置换购买。根据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协议,购买部分由职工出资,职工暂时无法购买的部分交由企业有偿使用,并支付资产占用费。资产占用费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与企业税后净利润挂钩。公式为:资产占用费=净利润/企业资本*国有资本占用/2。企业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购买剩余的国有资产(三)根据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协议,部分由职工购买,部分转为股权。在股权转让部分,应确定投资者,并以法人股的形式投资于企业。但国有资产转为公司股的部分,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30%;(4)国有企业扣除、扣押后净资产为负数的,可以用“零”字向企业全体职工出售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3: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