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护商业秘密的预防措施是什么 |
释义 |
我国商业秘密的保护有哪些防范措施,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商业秘密的权利就很难得到保护,保护成本也很高。因此,我国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努力将侵权风险降到最低。以下是一些保守商业秘密的方法供参考: 1。商业秘密的核查:公司商业秘密的开发和保护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最好定期进行审计,即对商业秘密方案进行筛选,找出所有潜在的商业秘密信息,确保其受到保护。
2。所有机密信息用户的受限访问区域、密码和安全检查。 3。加密敏感数据并将其存储在安全的地方。 4。如果可能,秘密信息的使用者只能使用必要的部分信息。 5。采用分类方法,如在材料上加盖印章,并标明“机密”或“机密”字样。 6。与接触商业秘密的人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 7。需要员工身份证和访客通行证。 8。负责制定、发布员工手册,并对相关商业秘密和复印政策做出规定。 9。推荐并检查经理、关键员工和经常使用机密信息的人员的背景。 10。对即将离职的员工进行离职面谈,提醒员工对公司的秘密信息仍负有保密义务。(1) 员工保密协议:《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员工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可能的情况下,保密协议应明确规定保密信息的范围,即“与XX产品有关的所有说明、开发计划、营销等”。协议越明确、越详细,对今后的侵权诉讼就越有利。(2) 竞业禁止协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禁止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竞业禁止的具体范围。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禁止人员在其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类似业务,或者自行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编辑组织的“商业秘密防范措施”的相关知识。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有任何疑问,请进入法律咨询网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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