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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的,以哪一份为准
释义

1、 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的,以工商登记为准。股东名册没有外部法律效力,只有内部法律效力。根据登记对抗原则,公司登记机关的信息具有较高的公信力。涉及善意第三人的,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股东信息为准,保护善意第三人,保障交易安全。第二,股东名册具有下列法律效力:。在与公司的关系中,只有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这就是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在股东名册上记载为股东的,不需要向公司出示股票或者出资证明书,也不需要向公司证明其实质性权利。他只能凭股东名册上的记录声称自己是股东。公司也没有义务对实际持有的股权进行核实,只对登记在册的名义股东履行各项义务。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是股东名册最重要的法律效力,为两大法系所普遍接受。
    

2。股东名册具有对抗性。即使股份转让有法律原因和方式,如果名称不变更,也不能行使股东对公司的权利。一般而言,各国公司法都明确规定了股东名册的对抗效力。股东名册具有豁免效力。由于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的效力,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具有正式的股东资格。因此,即使正式股东不是大股东,公司也可以通过发出会议通知、分配股利、分配剩余财产、确认表决权和新股认购权等方式免除责任。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问题的回答。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分别具有不同的效力。股东名册具有内部对抗性,工商登记主要是外部对抗性。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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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7:4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