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的无效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情形是什么? 1。如果承包人没有取得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过资质等级,什么是“资质”?简单理解是指建筑企业在某一建筑领域的水平和可以承包的工程范围。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颁布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而每个序列又被进一步划分为资格等级。”“不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是指不按顺序取得任何等级“超资质等级”是指低资质等级承揽高资质等级工程,如二级专业承包人承揽一级专业承包人的工程,超出资质等级。
2。不合格的实际建造师借用合格建筑企业的名义,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是最典型的“挂靠”行为。2010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列出了这一行为,包括: (1)个人,不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合伙组织或者企业,以具有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二)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施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三)无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以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关注: 第一,是否有转让或者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可能; 第二,是否有允许他人以其他方式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可能; 第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验证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为本单位职工。当然,在实践中,法院要确定从属关系并不容易。一方面,施工单位因为害怕行政处罚而不愿主动出击;另一方面,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也担心会是自己失职引发火灾。第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但不招标或投标无效。这就要求我们重点对《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范围和规模的标准规定》进行详细规定。参照周×高律师的观点,在实践中,有两种典型但往往被忽视的情况:一是合同直接从总承包工程中承包出去,因未经招标无效;二是合同直接从总承包部分承包出去。 此外,还要注意无效中标的情况。详见《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四是违法分包我们可以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来认定分包的违法性:一是由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二是由总承包单位交出部分未经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未经建设单位批准,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竣工的; 第三,总承包单位将主体建设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第四,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5分包是指承包人在承揽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让给其他单位。在具体司法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承包人应当首先承担工程,这是前提; 第二,承包人不履行合同; 第三,转让他人,包括全部转让,或肢解后转让。 以上是建筑合同纠纷中的五类无效案例,但我们要注意的是,这些只是典型案例,并非所有的建筑合同无效案例。具体来说,应当以《合同法》第52条为主要判断依据,再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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