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程序有哪些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程序如下所示: (一)有审判人员依据职权或者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的调查程序。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启动后,有人民检察院对有异议的证据进行证明该证据的合法性,不能证明的,该证据将会被排除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非法证据排除对象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证据排除的对象包括:非法言词证据:即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非法实物证据:物证、书证的取得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的解释。否则,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网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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