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出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释义

房屋出租人在何种情况下必须解除合同?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
    

(一)擅自转租租赁房屋的;
    

(二)擅自转让、出借、调换租赁房屋的;
    

(三)擅自拆除、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者用途的;(四)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五)公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六)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七)故意损毁出租房屋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收回项目。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确实难以找到其他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延长租赁期限。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业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予以允许。承租人具备搬迁条件的,责令其搬迁;确实难以搬迁的,可以要求其限期找房或者腾退部分房屋。
    

承租人以一人名义出租的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共同居住人要求履行原租赁合同的,准予承租。
    

业主有住房困难,承租人有条件另谋出路的,也可以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内,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一)承租人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出借;(二)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房屋利益的公共利益;(3)承租人六个月内不支付租金。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引发的纠纷较多。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我们应注意:。当事人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只能依照法律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合同的解除不是因为符合解除条件而自然发生的,而是由有权解除的一方当事人行使。在这里我们需要区分合同终止和有终止条件的合同。前者因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的实现而享有成立权,其效力是实际行使解除权所必需的;后者因约定(非法定)条件的实现而自然具有合同消灭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合同解除权应当以通知的方式行使。但是,这并不妨碍它以诉讼的方式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被视为一种通知。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条件。当事人只有符合约定或者法定条件,才能解除合同;不符合约定或者法定条件的,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相反,就构成违约。
    

房屋出租人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合同?承租人遇到房屋出租人草率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遇到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如何解决,应咨询法巴网律师。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23: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