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实现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
释义 |
如何实现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女;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未在15日内明确表示购买。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办理登记手续。另外,如果承租人不向出租人登记,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因为承租人必须证明租赁关系的合法存在,而出租人往往采用与他人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否认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这使得承租人失去了权利,你可能没有优先购买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售出租房屋时,已经无效,“出租人的购买权”无效,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不按照本规定出售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出售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情形,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于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租人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无效;承租人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民通意见第118条废止后,承租人无权请求法院确认违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只是在市场租赁中,很多房东想卖房时根本不会通知房客,而是在卖房后通知房客搬走。至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实现的内容或房东房屋销售的内容,你可以来咨询律师网寻求帮助。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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