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连市二手房过户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房地产转让、抵押的,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辽宁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地产交易中,交易当事人必须依法签订交易合同或者合同,并持下列证件到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2。应用条件 无 3。申请材料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二楼办理。买卖双方共同申请。 买方应提供下列要求: 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契税完税证明(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房产税所办理,电话:0411-82332415)。 卖方应提供以下要求: 未婚,产权人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夫妻结婚,以婚姻方式取得房屋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婚前取得产权证的,产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和婚姻登记申请原件办理。 协议离婚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离婚证明和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判决、调解离婚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判决生效证明或调解生效证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产权证的,离婚财产分割登记后,产权人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按离婚协议办理离婚手续。 配偶丧偶的,产权人应当持有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产权证的,产权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转让登记,再用上述材料办理。 代理人受公证委托的,应当持公证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应材料办理。公证书应当载明房屋的基本情况、产权人的婚姻状况、房屋的权属(是否有其他共有人)、买受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的具体事项等。 房屋为原自建独栋房屋,并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正、副本)。土地转让应当先登记。对境外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华侨)等情况,请具体咨询。 买卖双方共同提供以下要求: 申请表(办理过户登记时由我中心接待人员打印)。 房屋买卖合同(办理过户登记时由我中心接待人员打印)。 资金监管合同(请到开展房屋销售资金监管业务的银行办理)。 4。处理时间:上午8:30到晚上11:30到下午1:00到下午5:00。联系电话:83691485。处理过程。接受申请。复习资料。决定注册并转发给证书中心处理。7办公地址:第XX号,XX街,XX区8号。处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0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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