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万债务纠纷律师费用多少 |
释义 | 一、债务纠纷请律师花多少费用 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至10万部分按照2.5%;超过10万至20万部分按照2%;超过20万至50万部分按照1.5%;超过50万至100万部分按照1%;超过100万至200万部分按照0.9%;超过200万至500万部分按照0.8%;超过500万至1000万部分按照0.7%;超过1000万至2000万部分按照0.6%;超过2000万部分按照0.5%交纳。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审理终结时由败诉方全部或者按比例负担。 二、广东省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3、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三、债务起诉律师费谁出 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的规定,债务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委托律师诉讼的律师服务费用,由委托人自己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20万债务纠纷律师费用多少的法律知识。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至10万部分按照2.5%;超过10万至20万部分按照2%。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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