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据北京市副市长陈刚解释,“自有住房价格将比市场低30%甚至50%”。比如一个人只有100多万元和200多万元。虽然当地市场价格需要两三百万元,但他也可以买房。穷人那部分钱怎么办,就是落实共有产权,你先买,政府支持,你先住。如果再上市,政府会优先购买,或者按照共有产权的比例拿走政府的部分收入。这样一来,不买的就不会亏本,买的就不会盈利。经过这样的解释,自住商品房的共有产权性质看似简单明了,但仍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初始值。现在共有产权的变化涉及到产权的划分。政府占用的部分产权是土地出让过程中出让收入的一部分,还是购房者购房时再次享受优惠?理顺这个问题,解决划分依据的问题。2013年10月2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改善型商品房建设的意见》,指出今后北京将加快发展自住商品房。根据这一文件,自住商品房购买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转让的,按同一区域商品房价格与自住价格差价的30%支付土地收益等价款当时占用的商品房。 然而,一些自有住房的价格比周边市场低30%甚至50%以上。按照陈刚的假设,政府转移的这部分收入是政府在房地产中持有的产权比例,应该按照不同的部分进行划分。从出让地块来看,即使周边房价已经达到4万元/平方米,自有住房最高限价也不高于2.2万元/平方米。 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高房价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政策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是实现治理目标的重要保障。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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