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登记质权 |
释义 |
如何办理质权登记手续《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起施行。届时,这一规定将被民法典取代,相关司法解释也将失效。《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规定: 根据《物权法》,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成立。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股权质押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股权质押设立登记申请书,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记载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押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在此基础上,本文梳理了相关登记质押参与权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与动产质权不同,质权是在质物交付后成立的,股权质权不能交付是因为股权是无形财产,二是为了保证经济秩序的稳定。如果您对此有更多疑问,律师事务所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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