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行为是否导致物权无效 |
释义 |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的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届时,这一规定将被民法典取代,相关司法解释也将失效。《民法典》施行前的规定是: 否。债权行为是物权行为的起因。物权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不受债权行为的影响。也就是说,标的物交付后,债权行为被宣告无效或者撤销的,不影响物权行为的效力。例如买受人继续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出卖人丧失所有权只能请求返还不当得利,因为物权行为没有事由,其物权效力不受影响。 看完这篇文章,我们需要明确这方面的规定,这也是实践中的一个重要点。应当知道,债权行为是物权行为发生的原因,物权行为的效力不受债权行为的影响。因此,我们不必担心产权的无效性。我们需要对这一点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读完这篇文章,你需要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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