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个是受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机关 |
释义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物权法》规定,抵押权应当在登记时成立。未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抵押物无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区土地、房地产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的巨大差异,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厂房抵押的,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由于抵押权是物权所有权上设定的另一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性物权,其主要功能是限制抵押人处分抵押房地产的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转让、出租等处置,以免担保中止,因此登记机关只能向登记机关明确不动产的交易权利,其他部门不得委托。”《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的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再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为了简化程序,方便当事人申请,同时也为了保证抵押登记的安全,一些地方性法规规定,房地产以房地产和土地相结合的方式抵押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为抵押登记机关;土地使用权由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抵押的,由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2。哪些房地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下列房地产不能抵押: 1。所有权有争议的不动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益事业的房地产; 3。列入文物保护名录的建筑物和其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4。依法公告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6。其他依法不能抵押的房地产。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不得抵押(三)教育设施:,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公益为目的的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性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抵押的其他财产。”以城镇房地产、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抵押。其中,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规定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 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可能有两个登记部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机构是土地管理机构和房地产管理机构,但房地产抵押登记可能有两个登记机构,在实践中会产生问题。对此,当事人在同一天到不同的法律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同时办理登记。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抵押登记部门没有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人民法院确认登记有效。 异地房地产能否申请抵押贷款? 异地房地产是否可以申请抵押贷款?首先,要明确申请抵押贷款的房地产必须满足几个基本条件: 1。房地产位于贷款机构的服务区。有房地产证,可以挂牌交易。15年后的住房年龄不超过20年(有些贷款机构要求不超过20年) 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成立后,当事人按照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向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其他房地产权利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发生变化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灭时的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不动产抵押登记包括不动产抵押设定登记、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和抵押不动产处分后的转让登记。(1) 不动产抵押设定登记。房地产抵押必须登记,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即使抵押合同签订并公证,也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当在签订抵押合同后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取得房地产其他权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2) 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抵押物担保的主债权因补偿、抵销、免除等原因消灭后,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当及时向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后,不动产抵押权在形式上消灭。(三)不动产处分后的转让登记。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抵押权人可以根据公证机关依法准予强制执行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抵押的房地产。抵押房地产一经拍卖,其所有权即发生变更。新增房地产权利人、抵押人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转让登记。 以上是小编对房地产抵押相关知识的具体介绍鲁巴网. 贷款或抵押贷款需要信用沉淀,需经相应部门登记后方可办理。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问题要回答的话,我希望能积极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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