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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力
释义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是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及时提交计划、预算、决定、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
    


    

2。即审核凭证、账表和决策数据,核对资金和财产,测试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出席会议的权利。内部审计机关及其有关人员有权参加本部门、本单位召开的审计工作会议和重要业务决策会议。

4。调查审计的有关事项,取得有关文件、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
    

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同意,作出临时决定,予以制止。
    

6。对阻挠、阻挠审计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7。内部审计机关有权提出改进管理和提高效率的建议,有权纠正和处理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律法规,造成重大损失和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内部审计机关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内部审计机关或者上级审计机关报告。
    

各部门、各单位可以在管理权限内,授予内部审计机关处理和处罚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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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5: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