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籍已经迁出去了,能不能拿到安置房 |
释义 |
户籍是否已迁出可分为安置房,由当地安置政策决定。以户籍为补偿单位的,户籍迁出后不能取得安置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并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前者是指依法依职权继承人,后者是指继承人指定的继承人。各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不同。根据中国法律,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孙子孙女;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丧偶的儿媳和有扶养关系的公公、女婿和公婆。胎儿也可以作为继承人。法人(包括国家)虽然可以取得遗产,但一般不列为继承人。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是以不同的法律依据为基础的。专业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评估,产生多元补偿金额。介绍了三种法律鉴定依据: 1。市场评估价:指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是专业评估机构在评估时点对房地产进行客观评估,符合要求,遵循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和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活动的因素估计和确定合理的价格或价值。商品房成交均价是指有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测算并公布的同面积、同类型普通住宅成交均价。重置价格:指估价机构根据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确定的与估价对象具有相同功能和效用的新建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以上三种价格是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但用途不同,适用情况不同。财产权置换也称为财产权置换。根据评价方法的不同,有两种替代方法。价值本位产权置换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等价置换,置换后的新房价值由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是指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不结算安置区内差价的异地产权交换。产权置换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由于开发商的项目不涉及住宅或因该地块的容积率,不能搬迁,因此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然后通过产权增减,争取实现平等的产权置换价值观。 2。安置:指开发商可以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安置。 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