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一定要卖干净 |
释义 |
国有土地出让一定要净土地吗? 国有土地的出让并不一定要是净土地,但如果出让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那么就需要是“净土地”出让。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实施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土”流转。在出让前,要处理好土地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做好必要的水、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工作,防止闲置土地浪费。论土地招标出让程序。 公开招标是指竞买人通过土地市场载体、媒体等招标公告形式进行的招标。招标书是指投标人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出的书面投标邀请书。招标人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交易组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交易,应当公开招标。(一)有特定的社会公益性建设条件或者其他综合性目标的;(二)对土地使用有严格限制的,只有少数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转让。 对土地使用者资格有限制或者有特殊要求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邀请符合条件的土地申请人进行招标。竞买人少于三人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人可以重新组织竞买或者转为拍卖、挂牌。 4。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20天发出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补充或者撤回公告的,应当在开标日前至少3天通知当事人。 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盖章;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投标人签字。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放入指定的箱中,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周边土地市场价的5%收取。 如果投标通知表明允许邮寄投标书,则投标书应通过挂号信寄送,只有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投标书,投标书才有效。 6。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填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文件;(2)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个人身份投标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履约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7。招标文件发出后,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其内容,并对报价的内容负责。 投标人投箱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并对其投标及相关书面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召集全体投标人参加,并公布评标、定标的原则、方法和底价。土地交易机构应当派人担任开标会议秘书。 9。评标和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由五人以上组成,并推选一名评标组长。评标小组一般在开标前24小时内组成,其成员由监察机关派出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员确定,从专家中随机抽取,在确定开标人员前保密。 10。专家库人员应根据被评估项目的情况积极申请退出。 评标小组成员需要回避投标人要求的,由监察机关派出的国土资源部门监察人员审核,报国土资源局领导确认。评标小组成员确定后,必须参加开标和评标。土地交易的开标和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清点招标文件; (2)开标; (3)审查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四)评标、定标,确定中标人;(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六)与中标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密封; (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章; (3)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未提供投标保证金; (4)满足非投标文件的其他条件。 无效投标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予以承认并公告。 13。开标会议后,招标人应在10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与中标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可与中标人另行约定签订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5天。 1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因吊销营业执照、取消资格等原因使中标人丧失履约能力和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人资格,“中标通知书”无效。招标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5。如果投标人未能中标或在开标会议前宣布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在中标后5天内退还投标人预付的保证金(无息)。竞买人中标的,其交纳的定金可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开标后撤回投标的,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丧失履约能力和条件的,定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中标人。 16。如果投标底价泄露,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活动并通知投标人。 从上面我们可以知道,国有土地的转让并不总是需要净土地。一方面,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出让土地必须是净地;另一方面,如果都是净地,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拆迁纠纷。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问题或任何法律问题,欢迎来到法律BA网络免费咨询法律意见,或拨打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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