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险理赔:服务窗口 |
释义 |
机动车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事故率高,理赔频繁。理赔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声誉。基层公司直接与被保险人打交道。他们在事故发生后如何根据“车险条款”进行合理赔偿,既能让被保险人满意,又能减少保险公司的损失,维护保险公司的声誉。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理赔人员素质要高。基层理赔部门必须选拔德才兼备的人员,不能成为“养老中心”或“养老中心”。理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能够认真贯彻“主动、快速、准确、合理”的八字理赔原则,增强为被保险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的意识,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以实际行动解除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疑虑。我们应该使索赔科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加强对索赔人员的考核,将赔偿标准与索赔人员工资挂钩,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现场调查应详细。现场调查应以理赔人员为主,但展览人员应参与大案要案现场,提高理赔质量。目前,基层分公司“机动车实地调查记录”中写的事故过程、原因和救援过程过于简单和潦草。要深入调查,采取听、问、看、想、析的方法,获取和收集证据。如果涉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者驾驶证与核定车型不符,应立即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取得相应的证人证言和检验证明,并请驾驶员签字认可。 车辆损失评估。被保险车辆被修理厂损坏修理时,理赔人员应认真填写《机动车保险定损确认书》。必须填写保险车辆更换件的位置、名称、零件号和数量,以方便备件的询价和报价,并通过报价挤出修理厂采购件的水分。解决车险询价所需的零部件信息是当务之急。经协商,保险事故当事人同意根据机动车保险损失确认书确定事故损失范围。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被保险人、第三方(方)和修理厂必须一次签字盖章。在实践中,“车险”应逐步向集中定损方向发展,有利于控制人为因素造成的赔付比例不合理上升,确保稳定运行;也有利于实时监控整体赔付情况,有利于统筹安排,提高管理效能。 建立良好的车险理赔内外部监控体系。在实行保赔分离时,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对理赔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办案流程和理赔人员职责,以及与补偿标准和服务质量挂钩的目标考核办法,落实工资、奖金、福利挂钩细则,建立广泛的社会服务监督网络,设立举报电话,加强纪检监察,以防止损害社会秩序的不良习惯树立保险公司“问、拿、卡、问、报”的形象,有效控制人身损害赔偿的弊端。中国保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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