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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在规定期限内注册公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释义

第七十八条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自取得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办理设立登记的,其保险业务许可证自动失效。
    

本条规定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登记的法律后果。依照本法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批准部门颁发《保险经营许可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本条规定了取得保险业务许可证后的公司登记期限。要求保险公司自取得《保险经营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其保险业务许可证自动失效。也就是说,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只有6个月。一方面,本文的目的是督促投保人及时办理公司注册登记,使保险监管部门能够从宏观的角度把握保险公司的设立。另一方面,本条规定也是为了严格审批程序,即半年后,即使申请人的情况没有改变,如果想继续设立保险公司,也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申请,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审批。
    

本条规定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公司登记的情形。公司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登记的,其保险业务许可证不失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登记,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确认并认证。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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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7 18:3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