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委托一审法院续保 |
释义 |
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续保、保全财产。委托诉讼财产保全书(适用于委托诉讼财产保全) (××××)××字第号人民法院: 本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注明当事人姓名和案由),依法作出民事裁定(×××)××字第××号(注明诉讼财产保全民事裁定案件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现委托贵院对财产种类、名称在××元以下的,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冻结)。请尽快处理,并将查封(或查封、冻结)情况及时通知我院。 附件: 1。立案材料。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裁定。委托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材料(法院印章)制作依据和使用说明;第二审、再审人民法院委托第一审法院或者执行法院办理诉讼财产保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延续或者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延续原保全措施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执行法院执行。三。查封、扣押、冻结的实施,应当附具必要的案情材料,相互协助。 申请续保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材料清单: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或者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为法人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企业机读档案; 被告为自然人的,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被告为夫妻的,需要证明夫妻关系。 (律师取证需携带资料:律师证原件、调查取证证明原件、案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委托书复印件、免费、当场办理); 5。委托书; 受托人身份证; 6。律师事务所信函; 7。申请保全的房产权属证明(不动产登记表由不动产产权中心打印,附委托书复印件、不动产产权号,费用50元); 8。保函(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当庭签字); 9。被担保财产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被担保财产权属明确无争议,不存在抵押等担保物权,也没有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等证据。原件(房产所在地房地产产权中心出具无查封证明或抵押记录证明); 11。抵押物所有人身份证或者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12。法院必须在受理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 当事人必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否则法院将终止保全。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当两个法院同时审理一个保全案件时。第一法院保全财产的,第二法院审理案件时,经当事人同意,第一审法院应当向第二法院提交委托书,申请继续保全。而续保的不同情况是提交不同的材料。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咨询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他们会替你回答的。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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