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决离婚财产纠纷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区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合法权益妇女儿童利益,照顾无辜一方,尊重各方意愿1。夫妻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约定财产归谁所有,双方没有争议的,按照约定办理离婚。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是无效的。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一方或者双方通过劳动取得的收入和财产;(二)一方或者双方继承、赠与的财产;(3) 一方或双方通过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收入。三。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也可以有所不同。个人用品一般为个人所有。4夫妻因共同生活或者履行抚养、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债务,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自己承担的债务,但为逃避债务的除外。(二)未经对方同意,一方对无赡养义务的亲友的债务给予补助。(三)未经对方同意,一方自行集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所得不用于共同生活债务。 以上知识是小编解决离婚财产纠纷的答案。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如何解决离婚财产纠纷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律师网. 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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