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如何避免以低价签订非法征地合同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违法征收土地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征收土地,并向上级政府报告,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应当限期拆除违法占用的土地,并将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占用的土地超过批准的数量,多余的土地将被视为非法占用土地。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弄虚作假,非法占用土地建造房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在征地补偿安置中应该听取什么意见。区域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地方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地方土地管理法规确定的某一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因为《土地管理法》只规定了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同时,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确定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确定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标准。在实践中,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地方土地管理法规时,基本确定了本省的征地补偿标准,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是针对一个相对特定的区域,直接关系到该区域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起草或修改时应举行听证会。制定或者修改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听证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听证会由当地法律法规授权市、县政府制定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组织听证时,国土资源部门向社会发出听证通知,全区符合条件的农民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听证笔录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区域征地补偿标准报批时应当附听证笔录。2征地项目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制定听证会。拟建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是指具体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与《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完全不同。前者是涉及特定当事人的方案,后者是适用于某一领域但不特定于特定当事人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制定。因此,征地项目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听证会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制定征地项目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报批前,应当告知被征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等有权请求听证的其他人,并根据其申请组织听证。听证期间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并在征地项目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报批时附听证笔录。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政府违法征收土地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征收土地,并向上级政府报告,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利益。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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