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是什么?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理。这是医疗事故的行政法律责任。条例所称行政处理,包括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甚至吊销医疗机构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给予警告或者暂停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2) 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作出的惩罚性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特点: 1。行政处罚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这种行为使相对人处于不利的法律地位,如影响相对人的声誉。 2。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和组织。医疗事故的处罚主体是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的相对人,包括全体公民和组织。具体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政处罚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一种方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根据国家公务员及其所属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采取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降职、撤职、辞退。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医疗当事人的责任程度,决定对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看完本文的内容,很明显这也是目前一门重要的法律知识。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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