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期限
释义

审判期间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移送管辖,是指当地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对案件没有管辖权的行为。为保证案件的审理,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权的实质是移送案件,而不是移送案件管辖权。它是对管辖权错误的一种纠正措施。管辖权的移交一般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不排除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交。《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移送的人民法院按照规定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再移送。”据此,申请移送管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未受理的案件经审理不属于本院管辖,不存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问题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 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只有依法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 受理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管辖。这是法院移送案件的要求,即只能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在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我们必须正确理解本文中“不再自行转让”的含义,才能正确理解和适用转让管辖权。所谓“不再自行移送”,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移送案件的裁定,对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被移送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移送案件。被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认为没有管辖权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的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诉讼拖延,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意见,案件受理后,被起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变更后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上诉案件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实质性审理,当事人对管辖权未提出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或者不需要移送受理案件的法院再审。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移送,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理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按照规定认为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移送。与移送管辖不同,移送管辖是指高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提交人民法院审理请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认为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移送管辖权的对象是民事案件,移送管辖权移送的法院的管辖权是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移送管辖权的实质是移送案件,而不是移送案件管辖权。它是对管辖权错误的一种纠正措施。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打造优质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12:3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