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本违约的具体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的界定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具体问题。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层次来考虑: <1。从整体上考虑违约的后果和情形,对方是否按照合同的预期利益丧失了合同的目的,使之不可能或不必要。 2。在不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应当根据不完全履行中缺陷部分在合同义务中的地位,结合不完全履行中的缺陷部分是否事实上可以补救,或者即使事实上可以补救,是否相对于对方丧失了商机来考虑。一旦形成根本违约,其法律后果如何?《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终止后,合同不履行的,应当终止履行;合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具体方法是:一、返还原物;二、标的物为金钱的,应当同时返还自取得之日起的利息;三、标的物有孳息的,应当同时返还> (4)因毁损、灭失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返还原物的,应当按照原物的价值返还。例外情况是,连续合同的解除原则不具有追溯效力。常见的连续性合同主要包括:雇佣合同和其他以使用或提供劳务为内容的合同。由于这些合同内容的特殊性,不能恢复原状,因此合同的解除不具有溯及力。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