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防御 |
释义 |
被申请人:李x,男,43岁,汉族,家住北京市丰台区 被申请人:王x,男,24岁,汉族,家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申请人答复如下: 被申请人不同意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而被申请人原主张的赔偿数额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们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要求法院依法对诉讼费用的承担作出判决。事实和理由: 1。交通事故鉴定书错误认定被申请人责任的。 1。2007年10月25日06时40分,海淀区北四环中关村一号桥,李×驾驶宝来轿车(北京g6xxx)正常由西向东行驶,李×驾驶奇达轿车(北京jtxxx)同向行驶,奇达轿车(京jtxxx)前部与博拉轿车(京jtxxx)后部相撞导致宝来汽车(京gxx)右前部进入四环路主干道。站在隔离设施车道一侧的张×和王×相撞,造成交通事故。【事实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技术鉴定意见书、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勘查记录。] 2。交通事故现场调查及调查情况 核实事故确认书:“被告李×体内酒精含量为0mg(mg)/100ml(ML),博拉轿车(北京Gxxx)已按规定定期检验。经人工检查,车辆制动有效,被申请人具有合法驾驶资格,“可见被申请人不存在不当驾驶行为,车辆不存在事故隐患。在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中,《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李某某未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同一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与前车保持紧密距离,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法律的规定。因此,我们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被告人李×未保证举升车辆的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文明驾驶,“这是事故的次要原因。所以这是次要责任。” 在事实调查中,不存在被申请人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文明驾驶的行为。相反,经核实的事实表明,被申请人不存在不当驾驶行为,驾驶车辆不存在事故隐患。对被申请人来说,没有过错,纯属意外,应当认定没有责任。(《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经调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认定该当事人负有责任;没有过错的,应当认定该当事人不承担责任。) 认定被申请人的过错在事故认定书中被忽略,不负责任是错误的。 [资料图:]四环路是北京市区的一条环形高速公路,距北京中心点平均8公里。北京四环路全长65.3公里,桥梁147座,交通安全设施齐全。主干道为双向八车道,全封闭互通,设计时速100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横穿、倚靠道路隔离设施、接送车辆,强行拦阻车辆或者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北京实施第五十七条行人和旅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道; (3)行人不得在行车道上行走,不得兜售、发送货物; (4)行人不得在行车道上等候车辆,不得招呼正在行驶的车辆; 根据上述规定,根据事故事实进行跟随,被申请人的行为明显违反有关规定,有过错,应当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不负责任。 4。交通事故确认书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错误 事故确认书依据的是《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认定标准(试行)》第13.1条,未列明“责任认定一”至“责任认定五”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作用,作出错误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决定根据故障的严重程度来考虑。但应依据《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认定标准(试行)》: 12确定六方责任——确定三方以上责任 12.1三方以上责任,参照本标准。 和: 8确定责任2——根据附录AB分类确定责任 8.1如果不能适用于“确定责任1”的情况,根据“附录”中的交通事故过错行为类别确定当事人是否有a级行为,并在附件中确定该方是否有乙类行为,然后按以下方法确定该方的责任: 8.1.4甲乙双方仅发生甲类行为或甲乙双方均发生甲类行为的,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当事人过失行为及事故分类表 严重过失行为(甲级行为) 6机动车不符合规定,后车与前车不保持安全距离的事故 38104310机动车在同一车道行驶,后方车辆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无法与前方车辆采取紧急制动措施。 12行人不按规定通行 79、305712名行人进入城市快速路或其他封闭机动车道。 裁定本案被告人与另一被告人李某某负同等责任,被告人不负责任。二是被申请人要求赔偿的数额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被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医疗费用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以原始证据确定。 2。误工成本根据误工时间和受害人收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被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滞纳金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延误的费用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以原始证据确定。护理费用根据护士收入、护士人数和护理周期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聘用护理人员的,按当地从事同级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为止。被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护理费用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以原始证据确定。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其必要的看护人因医疗或者转院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交通费以官方账单为准,相关证明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一致。被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交通费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以原始证据确定。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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