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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应当提供什么材料和手续
释义
    一、企业破产债权申报应当提供什么材料和手续
    1.申请书。应根据法律相应规定,说明债务人拖欠申请人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已符合破产条件,申请人因此以债权人资格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2.申请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3.债权性质、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附相应证据。
    4.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呈持续状态的有关证据。
    5.审计报告。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的手续是:
    申报破产债权的流程为债权人向法院提交债务人破产的申请,提交破产申请的债权人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然后在收到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债权申报通知的,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其债权。
    二、债权人申报债权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三、哪些情况属于债权申报的特例类型
    属于债权申报的特例类型的情况如下:
    1.职工债权;
    2.利息请求权;
    3.待定债权;
    4.连带债权;
    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7.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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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5: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