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
释义 |
试用期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首先要明确试用期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工人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 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完成一定任务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在试用期内不签合同是明智的吗? 很多企业为了主动出击,防止被“套牢”,往往在试用期内不与员工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只与员工签订“试用合同”。事实上,这种做法恰恰相反。因为即使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事实上,劳动关系仍然受法律保护。但企业要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必须提前30日通知职工,并依法给予补偿。 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很显然,如果企业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只签订试用合同,企业的初衷是防止被“锁定”,但实际上恰好被“锁定”。因此,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正确的方法是与新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包括试用期。 另外,很多企业认为双方在试用期内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因此企业在试用期内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费,事实并非如此。虽然双方在试用期内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但已经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在试用期内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以上是本网站编撰材料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劳动合同法律知识。如对上述介绍有任何其他疑问,请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或致电律师事务所热线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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