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分配离婚债务 |
释义 |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一并清偿。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者共有财产属于各方的,双方应当约定清偿;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的债务,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以自己名义对夫妻一方债务主张权利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处理夫妻财产分割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共同债务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支持另一方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夫妻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擅自资助无赡养义务的亲友的债务; 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单独集资从事经济活动,所得不用于共同生活债务; 4。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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