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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释放被拘留人的条件
释义
    一、释放被拘留人的条件
    释放被拘留人的条件如下:
    1.经过调查被拘留人并没有犯罪行为,予以释放;
    2.依照法律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予以释放;
    3.被拘留人符合法定取保候审条件,办理取保候审后释放;
    4.被拘留人符合逮捕条件,但是具备法定不适宜关押的情节,办理监视居住手续后,予以释放。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放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和批准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被拘留与被逮捕的区别是:执行先后不同、决定机关不同、羁押期限不同、拘留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逮捕是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刑事拘留多久能探望
    刑事拘留是不能探望的。只能委托辩护律师进行会见。在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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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