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购房双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
释义 | 购房中的双合同,其实也就是当事人为了避税而签订的阴阳合同,这样的合同虽然可以让当事人少交纳一些税费,但此时产生的风险却是很大的。那大家知道究竟签购房双合同的风险有哪些吗?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签购房双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首先为您介绍一下什么是购房“双合同。是指这些合同往往一份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另外一份则是以“装修合同”或者“装修提升合同”甚至是“变更装修标准价差和房屋增值包服务费”等多种名目体现,而两份合同加起来的房款才是房屋总价。 律师提醒:“双合同”让责任认定和违约金标准更模糊 和以往一个合同相比,“双合同”对责任的认定和违约金的支付等方面将更加模糊,比如一套200万元的房子,其中170万元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30万元另外签订《装修合同》,一旦延迟交楼或出现其他问题,到底开发商是要按照170万元总价来赔付,还是按200万元总价来赔付呢?而且,也不排除到时业主收楼时,开发商交付的是毛坯房,等业主收楼后,再进行装修。“虽然增城、从化早在限价之后,已经有很多开发商在搞双合同,但暂时我们还没发现有因装修问题诉诸法院的案例,但随着近期双合同增加,不排除过1年多之后交楼时,会有因为双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律师建议,如果开发商可以允许业主买毛坯房,那么对于有时间有想法的业主来说,倒不如自己装修来得实在。 二、购房合同不见了去哪里补办?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要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而如果是购房发票遗失了,购房者应该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然后,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最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购房者还需要到开发商处查询发票底联。开发商处会有存底,可以给购房者出具购房证据。购房者可带着购房证据前往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是二手房,就要到二手房交易市场去查询留底的复印件。 法律咨询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需要注意在购房过程中,应当缴纳的税费最好不要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来避税,这样不仅行为是违法的,严重的时候甚至还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犯罪,这点还请大家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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