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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纠纷处罚决定是什么?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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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处理一些医疗纠纷的案件中,根据相关鉴定结果认证,以及责任承担比例还有该纠纷案件中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程度。为了维护医患关系,保证医疗质量,杜绝类似医疗纠纷再次发生,相关部门会对某一方作出处罚决定,那么,医疗纠纷处罚决定具体是怎么回事呢?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行政处罚意见一并写出总结报告相关管理科室。
    1、对引发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由院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责任大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最终处罚结果。
    2、对引发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由相关管理科室按照本规定通知结算中心,劳资科执行。对责任科室的经济处罚款项,在当事科室经营收入扣除。对责任人、科主任及科副主任的经济处罚款项,在当事人工资、绩效工资及其它收入中一次或分次扣除(保证月生活费500元)。
    3、对引发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责任人的行政处罚,由院党政班子研究决定。本规定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处罚细则附后:医疗纠纷经评析委员会评定:可分为
    ①可以避免,
    ②存在缺陷,
    ③不可避免三种一、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1、上级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鉴定医疗事故的。
    2、虽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违反或未严格执行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医疗行为,给病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3、由其它缺陷直接导致的医疗纠纷。
    4、因医院管理不善,医德医风败坏引起,并导致严重后果。
     二、存在缺陷引发的医疗纠纷
    1、在整个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管理缺陷,医德医风缺陷或其他缺陷,但够不上“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2、存在医疗缺陷,但该缺陷与不良后果无直接因果关系。
     三、不可避免的医疗纠纷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六种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无过失,由难以预见或虽在预料之中也已采取了预防措施,但终因难以防范的原因而导致的医疗意外。
    (1)存在缺陷的医疗纠纷处理,责任人员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额分段的计算如下:A段0-1万元(包括1万元)25% 主要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段。B段1-2万元(包括2万元)20% 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承担赔偿费用A段+B段。C段2-5万(包括5万元)15% 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承担赔偿费用(A段+B段+C段)D段5-10万(包括10万元)10% 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同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档半年,并相应下降全部待遇,承担赔偿费用A段+B段+C段+D段。E段10万以上 5% 主要责任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同时专业技术职务低一档一年,并自费到上级医院进行半年,进修结束后提供进修合格证书,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卫生局考核合格重新执业,承担医院补偿费用A段+B段+C段+E段+D段。
    (2)可以避免的纠纷处理,责任人承担补偿(赔偿)额度比照以上额交出5%,其它一样。
    由此可见,凡是因为过失造成患者死亡或者损失,根据相关法律,医院都会受到非常严重的惩罚,惩罚的程度也会有所不同,故意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患者生命的会受到严重的法律制裁,对于这一点,可能就上升到刑法上面去了,好了,以上就是关于医疗纠纷处罚决定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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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5:03:15